大阿哥的城市-香港
日 前 見 電 視 上 的 市 民 論 壇 , 見 有 不 少 的 學 者 和 社 會 人 仕 力 求防 止 下 載 的 版 杈 正 確, 極 力 建 議 業 界 把 互 聯 綱 的 一 切 行 蹤 留 下 詳 細 的 記 錄 , 而 且 更 且 要 政 府 立 法 去 做 . 理 由 是 防 止 一 眾 人 仕 下 載 那 些 非 正 版 的 東 西, 以 增 加 那 些 版 杈 人 的 收 入 , 保 障 某 些 人 群 的 利 益 . 這 些 是 無 可 厚 非 的 .
但 是, 凡 事 不 可 以 只 看 單 方 面 的,也 應 該 顧 及 另 外 一 眾 人 的 利 益 才 對 . 假 如 香 港 政 府 能 夠 有 極 充 足 的 人 手 , 可 以 把 每 一 個 街 上 的 人 都 可 以 監 視 看 緊. 那 麼 , 任 何 犯 罪 事 件 都 可 以 減 少 了 . 當 然 是 極 大 的 資 源 浪 費 的 一 件 事 , 惟 一 是 能 夠 很 有 效 去 防 止 罪 案 . 今 日 的 防 止 下 載 就 是 這 個 的 同 樣 做 法 . 各 位 一 想 便 知 道 有 問 題 , 立 了 法 便 可 以 了 嗎 ? 有 能 力 管 理 嗎 ?
另 一 方 面 , 當 一 個 人 犯 罪 或 有 被 懷 疑 犯 罪 , 才 可 以 被 跟 蹤 查 追 行 蹤 的 . 今 日 , 不 可 以 假 沒 全 部 人 都 准 備 犯 法 而 追 蹤 其 在 互 聯 綱 上 的 所 有 行 蹤 . 這 個 有 否 是 份 的 行 為 呢 ? 政 府 有 這 杈 嗎 ? 對 隱 私 的 保 障 無 存 . 比 起 那 些 狗 仔 組 還 強 力 得 多 了 . 十 足 那 一 部 小 說 [ 大 阿 哥 ] 一 般 . 香 港 又 多 一 第 一 名 了 . 大 阿 哥 之 珠!
站長 28-12-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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